大余通报扶贫领域落实不力问题
信息发布者:王石生 2017-10-09 21:34:50 转载
大余通报3起扶贫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大江网4小时前
中国江西网赣州讯 记者郭家凌报道:10月9日,赣州头条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大余县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通报如下:
南安镇建设村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经查,2015年9月,南安镇建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廖永财、村委会副主任李光华等村干部在建设村蛇头涌至崩岗下道路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责任缺失,多计工程量170.3m ,多计工程款92318.94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流失。2017年9月,廖永财、李光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建设村党支部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致使多名村干部在扶贫工程验收中把关不严,责任缺失,出现违纪行为,2017年9月,南安镇党委责成建设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
新城镇茶园村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经查,2010年至2014年,上级向茶园村委会拨付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58747元,谢光榜开设个人账户用于管理,未纳入村级财务核算,属账外设账。2010年12月至2014年2月,谢光榜多次从该账户支取补助资金用于私人开支。为逃避审查,谢光榜补写金额为3万元的借条一张,并由村会计蓝祥斌签字证明。2017年9月,新城镇党委给予谢光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蓝祥斌诫勉谈话。茶园村党支部长期忽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致使两名村干部先后出现违纪行为。2017年9月,新城镇党委责成茶园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
黄龙镇叶敦村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经查,黄龙镇叶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根茂之子违规享受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叶敦村委会委员、民兵营长赖兴旺骗取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2017年8月,黄龙镇党委分别给予李根茂、赖兴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款上交县财政。叶敦村党支部长期忽视党风廉政建设,致使两名村干部先后出现违纪行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2017年8月,黄龙镇党委责成叶敦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
运营人员: 周卉 MZ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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